2007年1月2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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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份检察建议和120个公章
周芳 柳条河

  本报讯 基层农村干部违规使用公章,致所在村委会被告上法院,还输了官司。为防止出现类似情况,该市检察院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“行政村(社区)公章应建立专人负责保管制度、使用公章须签批、登记及落实严格责任制”的检察建议。
  去年7月,嵊州市检察院受理了该市浦口街道屠家埠村村民委员会、经济合作社与屠雪良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申诉案。检察官审查发现,原屠家埠村村委会主任屠雪绍、村委会成员屠雪良为举报原村支书吕月平等人违法行为,利用掌管村委会公章的便利,私自以村委会的名义,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。后来,吕月平因涉嫌爆炸罪被追究刑事责任,代理中止,之后屠雪良以不当得利为由,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承担律师代理费。村委会败诉后向检察机关申诉。办案检察官审查后发现判决并无不当,便向当事人作了解释。
  2006年10月,在办结该案后,嵊州市检察院作了相关调查,发现涉农经济纠纷申诉案如农村合同纠纷、土地发包承包纠纷等案件呈上升趋势,其中较多与村级公章使用不当、监管不严有关,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有关。
  上月,嵊州市检察院向该市民政局提出了建立村级公章专人负责保管制度,使用公章须签批、登记及建立严格责任制的检察建议。
  收到建议后,该市民政局进行了落实和整改。近日,该局就辖区120个行政村(社区)印章的管理使用问题专门向各乡镇(街道)、开发委下发了《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行政村(社区)印章必须专人负责保管,保管人由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产生;印章使用审批人与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;使用印章必须审批、备案。
  (周芳  柳条河)